- 產品分類
明清家具區別
發表時間:2013-12-01*瀏覽:3136
明清家具區別:
一、明式家具:明式家具是指制作時間于明至清代前期,明式家具造型線型簡練、材美工精、典雅簡樸,亦與年代有很大的關系,具有特定造型風格。明式家具在結構上的合理化與造型上的藝術化,可以充分地展示家具品的簡潔、明快、質樸的藝術優雅。并善于將雅俗熔于一體。
二、 清式家具:清代初期家具沿襲明式家具的風格與明式家具的風格截然不同,但隨著歷史文化發展,滲入了西方的某些元素,清康熙年間逐漸形成了注重形式方面的,追求奇巧,崇尚華麗氣派的清式家具風格,到乾隆時達到顛峰。尤其是宮廷紅木家具,材質優良,做工細膩,尤以裝飾見長,多種材料、多種工藝結合運用 ,清式家具給人的感覺是非常莊嚴、是清式家具更華麗、渾厚與豪華。
(本資訊由:福建仙游紅景天紅木家具廠 紅木文化資訊中心供稿)
上一篇: 家具制作工藝與神韻優劣,可使產品價格差2倍左右
下一篇: 紅木家具的優點